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我們倆的房子是我爸媽和公婆一起買的。婚後,我們並不是和公婆一起住的,公婆和小叔子住在公婆的房子裡。
小叔子已經大學畢業了,他也在城裡工作,他的工資挺高的。但是,工作後就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平常也不怎麼經常回來看公婆。公婆有個身體不舒服,全都是我老公在照顧他們。
去年,婆婆檢查出心臟出了問題要動手術。但是,手術費前後要二十來萬,老公剛做了投資也沒什麼錢了。老公就說要把我們的房子賣了給婆婆治病。
我去醫院給婆婆送營養湯,在門外就聽到婆婆和小叔子的對話,讓我心寒地往回頭走。
小叔子:媽,,我現在也有了不少的積蓄,不然我全拿出來給你做手術吧。
婆婆:不用,錢你留著自己娶媳婦。再說了,你大哥大嫂他們有錢,用不著你的。
聽到這裡,我就打車回去了,婆婆真的太偏心。我老公平常那麼孝順,小叔子只是給個月打錢回來而已。
回家我和老公說房子不賣了,婆婆的手術費我們和小叔子各出一半。沒想到老公說他弟弟剛工作兩年,也沒有娶老婆,這筆錢不應該讓小叔子出。
我真是覺得不公平,就連老公都這樣,我應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