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三年多了,一直沒有要孩子,在大城市打工,租在城中村,想著等在老家縣城賺錢買房了,再考慮生孩子的事情。老家還有一棟舊樓房,公公和老公的大哥住著,大哥在村裡做些臨時工,年紀不小了,還沒有討到老婆。
去年,大哥終於跟鄰村的一個女孩好上了,我們都很高興,人家姑娘提出要五萬彩禮,公公心急如焚,他和大哥只能拿出三萬塊,我和老公知道了,立馬就打了兩萬過去,就當做我們的分子錢吧!婚禮進行的很順利,結婚之後,大哥和大嫂就在老家工作。
今年,大嫂生下了一個女兒,我想著最近手頭錢不多,就只給侄女包了800紅包,沒想到大哥大嫂千恩萬謝,當著很多親戚感謝我和老公,我有點受寵若驚,連忙讓他們別客氣。
最近,我托老家的妹妹幫我在縣城看中了一套房,首付二十萬,我和老公商量該把房子定下來了,我們計劃的是,老公工資八千多,都存起來買房,我工資四千多,用來當作生活費。這幾年存下來的錢也應該有二十萬了吧。
於是,我跟老公要存摺,結果他支支吾吾,說我們不著急買房,我覺得奇怪,為了房子,我到現在都沒有懷孕,就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安穩的家,老公怎麼會不著急呢?我硬是要他交出存摺,結果老公給了我一個天大的 「驚喜」。
「對不起老婆,那錢,我給了十萬給大哥,大哥大嫂也想在老家蓋一棟房子,你看他們的房子也太舊了,我爸還在裡面住著呢。」
我火冒三丈,這錢是我和他辛苦賺來的,一聲招呼也不大,十萬就白給出去了,我的錢都用來生活上的開支,結果他倒好,把我當外人!難怪侄女滿月的酒席上,大嫂對我千恩萬謝,我終於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了,原來是看在十萬的面子上。
我真是氣暈了,當即就跟老公提出離婚,老公不同意,天天跟我道歉,我也不知道我這樣做是不是太絕了,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