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伴結婚快三十年了,都在單位上班,我前幾年就退休了,在家做做飯跳跳舞,日子也過的清閒自在。
去年,兒子談了個女朋友,那姑娘倒是長得水靈,見面也熱情的喊我阿姨,一個勁的討好我,我也笑著回應。每次來家裡,我都好菜好飯的伺候著,不讓他們插手,在沙發上看看電視就行。
姑娘家要十二萬彩禮,我跟老伴把積蓄都拿出來,還給他們在縣城買了套兩居室,當做婚房,風風光光的辦了婚禮。
沒過多久,兒子就跟我哭訴,說兒媳不會做飯,天天吃外賣都膩了,讓我過去住段時間,給他們做飯。我本來不情願的,小倆口新婚燕爾的,我過去打擾不好。但老伴說兒子需要我,做父母的哪能推辭呢?
到了他們家,房子裡烏煙瘴氣,衣服襪子都散落在沙發上,地板上都積灰了,我連忙挽起袖子,給他們打掃的一層不染,又做了一桌子的菜。
慢慢的,我教兒媳做家務,可她藉口說工作忙,也學不會,我一個人做飯洗碗,拖地洗衣服的,累得夠嗆。最讓我生氣的是,兒媳婦連內衣都扔給我洗,掃把倒了都不扶一下。
小倆口啥事不操心,我就像個免費的保姆,那天我感冒了,兒媳婦抱怨我怎麼不去做飯,要餓死她嗎?我正頭疼,就說了幾句,說她沒禮貌沒教養,結果她頂嘴。
「別人家的婆婆都是這樣伺候媳婦的,不就是感冒了嗎,有什麼了不起的,沒見過感冒死人的。」
「兒媳婦,有一天你做了長輩,就知道長輩的苦了,雖然我沒生養你,但我也不欠你的。」
第二天,我就收拾東西回家了,孩子大了,翅膀硬了,也該讓他們學會獨立了,我一把老骨頭,還是回去安心養老吧!奉勸各位朋友,孩子結婚了,千萬別和他們住一起,孩子是體會不到父母的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