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心理學會法律心理學分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長期做客《今日說法》、《鏘鏘三人行》等節目講解犯罪心理問題。
和其他犯罪心理學家不一樣的是,她往往把成年時期的犯罪心理反推過去,比如一位弒親案嫌疑人交代作案動機時,簡單的一句「父母管教太嚴格了」,她就能準確判斷出這孩子小時候不是父母帶大的。
為什麼?
李玫瑾教授說,「太」是個表程度的詞,說明在這個嫌疑人的少年時期,有過「不嚴格」的受教育經歷。
果然,這個嫌疑人是爺爺奶奶帶大的,爺爺奶奶極盡寵愛,長大了回到父母身邊,適應不了父母的教育方式,逐漸產生心理問題。
在李玫瑾教授看來,人的心理發展是有延後性的,父母在撫養孩子期間可以塑造孩子的性格,這個性格未來就會成為孩子立足的個性、本性。
以下,就是李玫瑾教授針對孩子心理養成、撫養性格,在第十屆新東方家庭教育巔峰論壇上的演講。
我研究認為,從社會廣泛角度來看,絕大多數是撫養性格培養這一部分存在問題,因為性格在心理學中屬於個性部分,個性的問題都是終身的問題。
後天性格在早年形成。
我常說性格和言語現象非常接近,小孩剛來到世界上並不會說話,但是他在1歲張嘴,3歲啥都會說了,他說的都是必須的,也就是他聽到什麼話說什麼話。
性格跟言語學習完全是同類的,也就是說性格是後天的心理現象,主要表現在與人和社會的發展過程當中的一種固有模式,包括思維模式,這些模式不是先天的,取決於後天人的互動。
孩子在18歲之前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意味著心理不成熟。真正培養孩子性格在孩子未成年前可以做,但是這18年的影響並不均等,最最重要的時間是在6歲。
怎麼對孩子做性格培養,這是很多家長關注的問題。雖然我們很多家長也能很好地教育孩子,但是那是一代一代傳下來的養育方式。
我們現在壓力比改革開放前大很多。我們以前除了上班,下班後沒有什麼繁忙事情。現在下班後還有很多事情把我們時間占滿了。
對孩子某些方面進行培養,比如說第一個問題要在孩子3歲時對孩子說不行,這是很多家長根本沒有意識到的。
農村地區老人帶孩子比較多。老人帶往往比較寵溺,這種寵溺早年看不出,你寵他他也不會怎麼樣,但是當他過了12歲,身高迅速達到成人高度的時候,本來家裡面父母和孩子關係很好,上網成癮,家長就會說你怎麼現在不聽話了,越長大越不聽話,其實家長不明白孩子不是長大不聽話,是你前面的性格模式沒有建立。
我還提出心理撫養或者心理養育的理念。
孩子不是吃飽喝足就足夠了,你在某些方面給他建立一些好的規範,小到家裡的規矩,大到社會的法律,社會法律也是規範。
我是研究犯罪學問題的,會發現一些極端的表現;我們說的違法犯罪,實際上都有這個問題。
分析發現,少年犯罪者家裡面,很多人首先經濟上並不貧困,第二父母都很愛他,還有爺爺奶奶寵愛。他的問題出在早年被放縱和寵溺。他上學會覺得難度比較大,因為初中的課程作業量比較多了,很多孩子很聰明,他能學,但是他不學。
他不學的原因是什麼?坐不住,而不是學不了。所以,這個問題上基本上都是性格培養的問題。
而且,這個問題麻煩在哪呢?因為心理發展是順向的,相當於我們的台階。
很多家長不明白孩子在青春期出現的問題,實際上是孩子6歲之前或12歲前這個期間就形成了,只是積累到第三個階段才暴露出來。
我認為作為一個家長,你要想教育好孩子有這麼幾個條件。
第一,孩子一定要自己帶,在他完全不能獨立的情況下你去給他帶來快樂,給他帶來舒服,當他依賴你的時候你才有教育他的資本。
父母要拿出時間自己帶孩子,然後呢在孩子生病的時候你陪伴在他身邊,在他晚上睡覺之前你給他講講故事,生活當中你用更多的時間陪他玩。
要跟孩子建立一種情感的聯結。
第二,在第一個條件的基礎上,第二個條件是要對他有一個性格方面的培養。
這是什麼關係呢?
在管理當中有一個話叫做恩威並施,3歲之前你照顧到位有恩於他,3歲之後是立威,這個威不是打他或者罵他,而是你板臉了他就知道這個事不能做了。
我對於教育的定義是:父母一定親自帶孩子,讓他依戀你。
第三,思維模式,這也是我講的第三個問題。
觀念,觀到的同時形成的念。
觀就是眼耳鼻舌知覺到的,念就是一個結合的想法。現在有很多高智商的人犯罪,他們不是沒有知識,可為什麼還犯罪呢?這些人缺的是觀念。
觀念和知識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知識是體系,觀念是隨事而就的。
假如說今天社會發生什麼新聞,我們在飯桌上議論,大家在說話孩子在聽,他可能會形成:這樣的事情不能怎樣對待,什麼事情我不能做,比如說別人家的孩子把人打傷送到醫院搶救,爸爸會說這孩子打架不能這樣打,打架不能打這些地方不能打成這樣,孩子由此有了正確的思維模式。
如果家長不跟孩子一起生活,不給他立一些規矩,他可能就沒有觀念。因為無論這孩子聰明還是不聰明,父母早期的培養不到位的話,等他已經顯現問題再去做一些事情,就已經來不及了。
我在研究過程當中有這麼一個重要的發現,心理問題滯後反映,也就是說6歲之前的問題可能會到12歲才出現,它有潛伏期。
為什麼12歲前後呢,因為12歲之前他還比較弱小,他對父母不會有太強烈的反抗,他反抗不了;但是12歲之後他可以離家出走,他腿長了也硬了。
曾經有新聞,父母管孩子,頭天晚上管,孩子第二天死了,把毒藥喝了。還有父親不讓孩子玩手機把手機從樓上扔了下去,結果孩子就自己也從樓下跳下去了。但是一個6歲的孩子相對不會這樣做。
我們重視家庭教育,要注意的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教育最好的時間是在6歲之前。
我還特彆強調什麼呢?不僅僅是表率,性格培養很重要的,要給孩子建立一個後天的行為方式。
我在很多場合講孩子性格培養。
第一,在三歲上下對孩子說不,此時他大不了給你打滾,你不要12歲之後再說,那個時候再說他就直接離家出走了。
第二,告訴孩子有什麼話要好好說,要學會溝通。
第三點就是培養孩子如何抵制誘惑,如何克服自己的衝動。
這個衝動是什麼呢,做這個事我馬上就要做,等不及,類似這樣的問題如果在6歲之前,有一些方法讓他知道,你要得到一個東西可能需要等待的,這個等待的過程當中你還要表現好。
在社會生活當中,我們很多事情不能馬上實現,一個人沒有耐性做不了大事,等待是非常重要的品質。
還有一個抵制誘惑。誘惑在社會中非常多,包括剛才說的玩手機,玩遊戲,有的孩子玩玩就可以停下,有的孩子停不下來。
要說玩起來誰都願意玩,但是為什麼有人能停有人不能停?能停下來的一定是受過自我訓練的,這種訓練有時候越早越好,早的話就會成為習慣。
我現在有第三代,孩子到我家來也要玩手機。我給他規定時間,不能超過,我怕傷害他的眼睛。他當時也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