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一個偏遠的地區,在我們那個地方的話,彩禮錢也是比較貴的。所以說結婚這些事情,對於父母來說呢,也是非常重的負擔。
當初我出嫁的時候,婆家給了我12萬的彩禮,我全數交給父母,因為我覺得如果將來出現什麼事情的話,那麼也可以拿去用。
自己保管的話,難免會被婆家要回去。所以想清楚這些的時候,就把彩禮錢全部都交給了父母,而我則安心過自己的小日子。
後來弟弟找到了對象,而且也急於結婚。所以那個時候的話,家裡面也是比較困難的。
娶一個媳婦的話,至少得三五十萬,但我們家是農村的,這麼多錢肯定拿不出來。
知道這種情況之後,也是希望能夠去幫一下弟弟的,能幫多少幫多少。但是後來,我還沒來得及說。
媽媽就已經告訴我說,我弟弟新婚在即,把我的彩禮錢挪用了。
說實話,聽到母親這樣說的時候,我的心裏面是非常難過的,我不知道在母親的心裏面,我的心裡到底是什麼樣的位置,為什麼她能夠照顧弟弟,而不顧我的感受呢?
那是我的彩禮錢,況且在我的心裏面,我也是希望自己過得好,也想要去為他出一份力的。
但是,這一切都在經過我的允許,如果什麼事情都不告訴我,然後,就把我的彩禮錢用了,是不是有一點說不過去了?
哪怕事後告訴我也不行,如果在之前告訴一下我的話,那麼,我肯定就不會同意。
所以,我真的不知道父母是怎麼想的,為什麼在事情已經做了之後才告訴我答案。
對於這種情況我真的很生氣,我也很想問問母親,我到底是不是她親生的,難道她只愛兒子?不愛女兒?
難道只想讓兒子的生活過得幸福?她知不知道如果把彩禮錢弄走了,女兒在婆家的生活會過的多麼的難熬。
而且,我婆婆早就想要把彩禮錢要回去了,我一直在拿其他的藉口忍讓。如果這件事情被婆婆知道了,那她肯定不會善罷甘休的。事到如今,我也不知道該怎麼樣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