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我娘家拆遷的時候,我老家那邊的人都在忙著蓋房子,希望到時候多分到一些錢,我家也是不例外,爸媽一直都在找錢,希望能夠在以前的房子基礎上再多蓋兩間房子,爸媽就說手裡面沒有那麼多錢,就來找我要錢,讓我給家裡面出了差不多有5萬塊錢。
當時我爸媽也是一直和我說,到時候拆遷了也不差這幾個錢,肯定會第一時間還給我的,原先我公婆還不願意讓我拿這個錢,可是就因為我爸媽說拆遷款下來之後會分給我們,所以我婆婆才答應讓我給5萬塊錢,給娘家那邊蓋了房子,然後拆遷的時候,我和老公是各種招呼,中間也是不知道因為蓋房子的事情和人家發了多少爭吵,也是有各種不愉快,後來我們家也是拆遷了。我們那邊都沒有少得拆遷款,我家也是得到了兩套的拆遷房,還有一些錢。
當時我和老公都特別高興,我也是想著去把這個錢要回來一些,畢竟我也出錢蓋房子了,而且這當時也是說好的會分給我們一些,可是當我去要錢的時候,我媽卻說我是外人,說我嫁出女兒潑出水,沒有資格再花錢,甚至借走的那5萬也不願意給我,說是那5萬塊錢,就當是我孝敬他們的,你們說哪有他們那樣的人,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