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判斷住得好不好,總是用房子大小來衡量,但其實這都得看自己重視的是什麼,並沒有絕對的標準。
有句話說得好:「大房子有大房子的生活哲學,小房子也有小房子的生活哲學。」
原本住在臺北的謝東興和太太,退休後和許多人一樣,開始嚮往回歸田園的生活。不過,他們的田園生活卻有些與眾不同: 擁有4000㎡土地,卻只造50㎡的房子。
為了實現田園生活,謝東興花了三年時間找到了台中一片1300坪(大約4298平方公尺)的土地,這裡距離市區只需30分鐘車程。
你以為買了地之後,他就開始大興土木了嗎?恰恰相反,他考慮了很久,決定建一棟50㎡的可移動木屋。
謝東興無意中發現國外流行著一種叫 tiny house的房子,這種小型的房子簡潔便利,方便移動,很受歡迎。在看了無數資料之後,他決定自己動手設計一棟這樣的可移動木屋。
可移動木屋是不需要挖地基的,只要注入6根水泥地樁,整個框架用鋼材組成,非常結實。謝東興覺得這是 對土地更溫柔的一種居住方式,不會傷害土地,也隨時都可以更改消除。
謝東興不喜歡水泥的房子,也不喜歡鐵皮房子,所以他選擇了木頭,「木頭比較好加工,非常環保與健康」。於是從房子到傢具到器皿,都用木材。他覺得木材是最親近人的材料,是有生命的材料。
大部分可回收的建材,不引入化學污染。同時內部精心設計的排廢系統,不破壞環境還支持在房屋的周邊自給自足開闢一個菜園。
很多人都想不通,明明不差錢,為什麼要住這麼小的房子呢?
實際上,謝東興自己造的移動木屋,遠不不是想像中那種簡陋的小房子,而是絕對保證居住質量的。
比如屋頂是塑鋁板,外牆是檜木,而且全都置入發泡隔熱材料,還預留空氣層設計,既能夏天隔熱,也能冬天保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