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要從小伙畢業說起,這個小伙名叫劉明,家是農村的,高中畢業沒有考上大學,在技校畢業後,就來到了城市裡找工作,但是由於學歷的原因,工作一直沒著落,加上當時在技校學的專業是烹飪,劉明在城裡找來找去,總算是找到了在一個飯店後廚當幫廚,一個月有34千塊錢的工資!
餐廳開在了一個小區的樓下,所以老闆不僅做起了食堂的生意,由於現在生意也不好做,這個小伙子在不忙的時候還要出去送餐,而這個小區里住著一個40歲的阿姨,兒女都不在身邊,老伴因病去世,平時就是自己一個人生活,前幾年家裡的房子拆遷得了一大筆錢之後,就在家裡待著,每天沒事和小區里的人跳跳舞,打打牌,日子過得也挺滋潤,又是阿姨回來的晚了,就打電話到小伙子的飯店,叫份外賣!就這樣,時間一長,倆人便熟了,漸漸的小伙子被阿姨的風韻吸引了,竟然情不自禁的愛上了她,每次給阿姨送飯的時候特意加了量!
日子一長,阿姨也對小伙子的人品所打動,倆人便產生愛意,墜入愛河,可是子女不同意,說根本不可能的事,可是兩人感情越來越深,沒辦法,不久兩人便領了證,婚後小伙子便從自己的住處搬到了阿姨的家裡,兩人住在了一起!
但是令人沒想到的是,兩人結婚不到一個月,小伙子便受不了了,向阿姨提出了離婚,原來阿姨和小伙子結婚之後,每天還是會和小區里的男的跳舞,他們跳的是交誼舞,一男一女搭檔,勢必會有身體上的接觸,小伙子就對這個事情很在意,認為阿姨和自己已經結婚了,就不能這樣,甚至提出了不允許和男的一起打牌!鄰居笑稱都是因為小伙子太愛你了,可是阿姨卻說,我都這個歲數了,也就這麼點愛好,還不成全我,要是我想跑早跑了,還能等到現在?不知道大家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