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的女朋友雖然是相親認識的,和她拍拖了半年,這段時間我們兩感情非常好,她給我的感覺就是比較普通的女孩子,不像其她女孩愛財,而且也很照顧我,有時候會做好飯送給正在上班的我,還會幫我洗衣服,我覺得相處過的幾個女孩就她是我最滿意的。
我們感情穩定後,所以談婚論嫁的事情也該提上日程了,前兩天,兩家父母見面聊了下結婚的事,我們家說了,房子我們買,裝修也是我家出,彩禮給10萬,她們家則購買家用電器和汽車,岳父母也同意了,但後面吃完飯,女友跟我說,她爸爸說希望還加10萬彩禮,我跟我爸媽說了,父母特別不開心,還是咬牙答應了,但是彩禮錢一下多10萬,對我們這種一般的家庭來說。
昨天,我父母就把彩禮錢給岳父母了,接著和未婚妻吃午飯的時候,就跟我說,他爸爸也要給小兒子買房看房了,我當時還沒想這麼多,但是下班回家洗澡時,我看到小舅子發了一條朋友圈,告訴大家自己買房子了。
晚上就跟女朋友聊天,女友說她爸爸最後說了、二十萬全部給小舅子買房付了首付,所以我們結婚時的車就沒有了,這我怎麼受得了,如果這樣,能不生氣嗎,我當時就掛了電話,就告訴了我父母,父母那叫一個氣啊。
我算是知道為什麼彩禮錢非要20萬了,原來是為了給小舅子湊夠首付啊。
我現在真的特別生氣,隱隱約約覺得這就是騙婚啊,各位哥們,這如果發生在你們身上你們怎麼要回這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