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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鄭和女朋友相識於大學,兩人同在一所大學讀書,只不過女朋友是讀專科,而小鄭是在讀研,小鄭當時被女朋友的率真可愛吸引,便展開了追求。
兩人談了兩年的校園愛情,當時的一切都還很美好,沒有走出社會的年輕人,還沒有考慮過多的生活問題,兩人每天膩在一起的愛情也從沒有覺得膩煩。
戀愛兩年後,兩人都畢業開始工作,兩人之間的差距開始體現出來,小鄭有一份不錯的工作,收入也尚可,但女朋友總是對自己的工作不滿意,覺得工資少,可自己卻又沒有什麼一技之長。
女朋友開始變得越來越好高騖遠,對生活品質的追求也變得高要求起來,什麼都開始和公司的女同事比較,用的東西不想比人家差,什麼都不想比別人差,但自己的收入有限,所以總是要小鄭來補貼。
兩人從去年就開始討論結婚的事情,女朋友要求買車買房要彩禮加名字,小鄭一家覺得沒問題,這是現在年輕人結婚的標配了,所以都答應了下來。
但小鄭家也只是普通條件,在他們工作的城市不能全款買房子,只能出首付,女方一家也是同意的,兩人一直看房子,可女朋友總是嫌棄。
覺得這個房子位置不好,那個房子太老,或者覺得這個房子不夠大,那個房子沒有衣帽間,總是覺得,她的女同事家有衣帽間有大陽台,那我也得有,我不能比別人差。
這導致兩人一直沒有買到合適的房子,而現在女朋友又提出一個條件,要求貸款由公婆還款,理由是她的女同事馬上結婚,人家的房子就是由公婆還貸款的,所以她也要公婆還貸款。
小鄭覺得這個要求不能答應,自己父母的退休工資如果用來還貸款,那就不夠兩個老人的生活了,而且覺得女朋友這樣一直和同事攀比下去實在是沒有盡頭;無奈之下就去找了未來岳母。
岳母不知道自己女兒提出的這個要求,知道後岳母跟自己的女兒說「閨女,既然房子你不還貸款,那就沒有權利要求加你的名字,你如果要加名字就要自己還貸款,老人已經拿出自己的積蓄為你們付了首付,你應該知道滿足知道感恩,如果總是不停的索取,那你總也不會覺得快樂。在岳母的勸說下,女朋友放棄了這個要求。
幸好小鄭的岳母不是同她女朋友一樣的人,如果女方一家都是同樣的貪婪之人,都是不斷索取不知滿足,又總是在攀比,又不想付出自己的努力,那恐怕,小鄭的這段感情終究是會結束的,兩個人即便結婚了,那婚後還是會有各種各樣的矛盾不斷產生;女朋友會不斷有新的要求,慾壑難填,終究會走到離婚那步。
其實老人出首付還貸款,寫孩子名字這種事也不新鮮了,有一些家庭就是這樣,一方面老人溺愛子女,見不得孩子吃一點苦頭,另一方面女方家庭不想讓自己的女兒承受還貸款的壓力,覺得婆家娶媳婦就是應該多出一點,只要你還能賺錢,你就應該給兒子還貸款。
年輕人既然已經成家立業,那起碼應該在經濟上獨立,老人已經出了首付的錢,那年輕人自己還貸款,趁著年輕多去努力,而不是什麼都指望著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