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有試過搭飛機時遇到航班延誤甚至是取消的情況。大家滿懷期待去旅行,或帶著疲倦的身子到機場準備返回家鄉,卻被突如其來的延誤或取消大家身心靈,可真是無奈又生氣!
尤其是出國公幹的乘客,分秒必爭的時刻,就被這延誤或取消給浪費了!
其實身為消費者的我們,是可以爭取該有的賠償的哦!
根據第12(1)條馬來西亞航空消費者保護法令,當乘客遇到延誤或取消航班時,有關的航空公司必須對乘客做出賠償,並且對有關的事件作出一個交代,再提出可作為替代的交通工具供乘客。這個法令對所有在馬來西亞起降的航空都有法律約束~
但如果遇到因天氣不佳、戰爭或一些不可避免的因素下,航空公司就沒那個義務作出賠償,乘客必須自己買單咯!可能你會問,那法令所提供的保障是有什麼呢?
保障如下:
1. 航班延誤2小時或以上
乘客可在等待的時間範圍內享用免費的茶點餐點、限時電話和上網。
2. 航班延誤5小時或以上
(a)在航班延誤一夜的情況下,航空公司應提供乘客酒店住宿。
(b)提供交通往返酒店和機場。
3. 航班取消
乘客可作出以下這兩種選擇:
(a)選擇不搭乘該航空,乘客有權在30天內以購買時的原價全數退款。
(b)換路線,航空公司可根據現有的飛行路線重新規劃,讓乘客儘早抵達目的地,或是讓乘客更換航班時間與日期,這將不徵收額外的費用。
注意:如果航空公司已經全數退款或幫你安排另一個航線,但你依舊選擇購買另一個航空公司的機票時,航空公司將不必為乘客付款。
馬來西亞航空消費者保護法是由馬來西亞航空委員會(MAVCOM) 提出以保障航空消費者權益。如果你不滿意所有的安排,可向該航空公司做出投訴。
如果投訴在30天後依然還沒得到處理,那你可到www.mavcom.my(馬來西亞航空委員會官網)去投訴哦!他們將會馬上為你處理。
上飛機之前好好了解關於消費者的保障,因為這些都是我們的權益哦!喜歡我們的文章嗎?那就點個贊吧!你的贊是我們每天分享的動力喲!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