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運動鞋品牌New Balance控告中國品牌「New Boom」侵權使用其經典的「N」字商標,糾纏一年之後官司終於勝訴,三家被告的廠商必須賠償150萬美元(約新台幣4500萬元)的罰金!
被告之一的鄭朝忠在2014年7月在美國科羅拉多州成立了一家名為「USA New Bai Lun Sporting Goods Group Inc」(中文名字:美國新百倫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的公司,之後授權另外兩名被告「深圳市新平衡運動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和莆田市「搏斯達克貿易有限公司」在中國大量生產和銷售「New Boom」品牌的運動鞋,鞋身也擅自使用了New Balance品牌代表性的傾斜N字。(圖片取自蘋果日報)
New Balance在對這起侵權事件提告之後,案件審理了一年之久,結果就在美國總統川普下令徹查中國涉嫌盜竊智慧財產權之後的第3天,判決就出來了。判決書上寫到此品牌有搭便車的惡意,不僅搶佔New Balance的市場份額還迷惑了消費者,對New Balance公司的商譽損害很大。
蘇州市中級法院在一審時宣判New Boom的生產商、銷售商這三名被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成立,需共同賠償New Balance的經濟損失4500萬台幣,並且在全國性的報刊上刊登公告澄清,同時立即停止銷售和宣傳相關侵權商品。
以這樣明目張膽的侵權行為在國際上的處罰金額來說,這樣的數額的確不是很高。不過要知道在這之前各個品牌對於中國的山寨文化根本無可奈何,就算被判刑也只需繳付微不足道的罰金,兩者相比之下已經是進步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