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旅遊業為主要經濟支柱的西雙版納,年平均氣溫在18~22℃,對於想要逃霾的人群來說,這裡有著適宜溫度,適宜的空氣環境,適合度假和養老。這一特點也讓當地政府看到了旅遊地產的發展契機,近兩年,政府大力打造西雙版納旅遊地產形象,當地房地產業迅速崛起,大有成為「 三亞第二 」的兇猛勢頭。根據筆者的不完全統計,2015年至2017年短短的兩年時間,西雙版納當地的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均價由原來的2600元/㎡升至6000元/㎡,部分普通住宅小區的二手房價格,甚至高達12000元/㎡。
與西雙版納不斷上漲的房價相比,當地房地產業治理的混亂也是一大特色,土地性質不明確、土地使用年限不明確、囤地過久導致交房後業主直接損失十多年使用權的情況比比皆是,甚至有開發商拿著僅有40年產權的商住用地,光天化日之下當做70年產權的城鎮住宅來賣。業主前往相關部門多次維權無果,最終只可集體籌款委託知名律師事務所,將開發商告上法院。
案例:40年產權70年賣 西雙版納順鑫北城百戶業主集體維權
2015年8月起至2016年期間,位於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宣慰大道旁的順鑫北城項目共出售了300多套新品房源,根據雲南房網對2016年景洪市的房地產在售項目及價格的統計,順鑫北城以出售總面積27561.92㎡,占據銷售排行榜第八名。
順鑫北城項目由西雙版納天順房地產有限公司和西雙版納鼎鑫房地產有限公司聯合開發,2015年,作為雲南省當地最大的連鎖超市品牌天順超市資金鍊斷裂,作為其下屬的天順房地產深受總公司影響,在2015到2016年期間,多次進行法人及股權變更,最終被西雙版納鼎鑫房地產有限公司完全收購。
2015年10月,鼎鑫公司在項目沒有拿到住建局的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偽造預售許可證複印件,提前開賣順鑫北城項目,目前小區中一大部分景洪當地業主,便是在那時就交了首付甚至房價全款。
業主購房首付付款回執單
開發商與業主簽署的第一份購房合同
在本合同中圈出四點關鍵問題:
1.土地規劃用途:此版本購房合同中,開發商標註的土地規劃用途為:批發零售用地 城鎮住宅用地,根據國土資源部門的規定,此土地的性質即批發零售和城鎮住宅用地,土地的使用年限為分別制定,其中批發零售用地 40年,城鎮住宅用地 70年;
2.土地使用權證號:景國用(2003)第0068號地塊;
3.批准預售商品房的機關: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預許西字2015-33
三個月後,開發商聯繫了當時簽署第一版合同的業主們,要求業主至公司所在地望州大廈另外簽署一份網簽版購房合同,在簽署時開發商工作人員表示,合同與前一版一模一樣,業主們毫無防備的簽了。而第一版合同,自簽字被開發商強制收走後,業主們再也沒有見過。
開發商與業主簽署的第二份購房合同
在第二版合同中,同樣圈出四點問題,與第一版做對比:
1.土地規劃用途:此版本購房合同中,開發商標註的土地規劃用途為:城鎮混合住宅用地,根據業主去相關部門的諮詢(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局、住建局),得到的答覆是:這是商住用地性質,使用年限為50年。在辦理不動產證時,開發商可以將商業用地和住宅用地性質區分開,並且繳納一分部款項,延長住宅用地使用年限至70年。
2.土地使用權證號:景國用(2008)第0068號地塊;
3.批准預售商品房的機關:景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預許景字( 2015-20 )號;
在兩版的合同中,土地規劃用途不同,導致土地性質及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土地使用權證號不同,拿地時間該以哪個計算?批准預售商品房的機關和預售許可證號不同,業主已經去州住建局查過,州住建局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從未發過編號為:預許西字2015-33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當時售樓處出示的許可證複印件應系偽造。
筆者通過景洪房產信息網查實,順鑫北城的預售許可證實際拿證時間為2015年12月3日,許可證號為預許景字( 2015-20 )號 ,即第二版本合同上的號碼。
景洪房產信息網截圖
預售許可證原件
也就是說,鼎鑫公司(即天順房地產公司)前期偽造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複印件,並以複印件欺騙消費者,實現了提前賣房的目的。這一行為,鼎鑫公司是否觸犯法律,偽造國家機關公文,還請看客們自行評判。
合同中對於交房的規定
根據網簽合同規定,鼎鑫公司( 即天順房地產公司 )應於2017年1月6日將房子交付給業主,交房時應向業主同時出示《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2017年1月26日,開發商電話通知業主可以交房,業主前往小區現場,看到的是這樣的場景。
2017年1月26日小區交房現場實景
2017年3月小區實景
半年多的時間過去了,小區目前仍然未能通過消防驗收和人防驗收,小區環境及綠化也沒有得到明顯的改善。而小區在政府備案及宣傳時都表明,小區綠化應該為35%,如今,不知3.5%是否達到。
2017年8月10日交房半年後實景
小區業主從交房開始一直在與開發商進行協商,並在協商過程中,發現了比交房坑人更重要的事情,開發商隱瞞了土地性質和年限。在與開發商的多次溝通以後,開發商承認當初隱瞞了土地實際為商住用地的性質,而網站上所有對樓盤的介紹中,房屋產權都赫然寫著70年!!!而其真正的土地使用年限僅為40年。
房天下順鑫北城詳細資料
吉屋順鑫北城詳細資料
騰訊房產順鑫北城詳細資料
在小區業主的不斷溝通下,開發商相關領導於2017年6月28日在其位於望州大廈的公司,寫下承諾書,向全體業主承諾,會將土地產權填補至70年,並且在7月底之前完成交房未盡事宜。
開發商6月28日的承諾書
然而這封承諾書也僅僅是一份承諾書,就像那份購房合同一樣,無法維護業主們的基本權益。帶著這份承諾書和兩份購房合同,業主們去過信訪局、去過國土資源局、去過不動產登記局、去過市、州的住建局,其中大部分部門建議業主法律途徑解決此爭議,唯有市住建局的領導,看完業主出示的所有書面證據後,依然堅定的認為開發商沒有任何違規。
開發商隱瞞土地性質及年限,以陰陽合同來售房是沒有違規;開發商偽造預售許可證,在政府部門審批之前把房子賣了是沒有違規;在購房合同明確表示要有 《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開發商交房半年沒有通過消防、人防驗收,業主天天18層樓靠雙腿上下班,是開發商沒有違規;那麼請問,什麼樣的開發商行為在貴局眼中才是違規?
又試問,在這樣的住建部門管轄之下,西雙版納的房產怎會不亂?
據了解,此篇文章在微博發布以後,在西雙版納當地引起不小的反響,眾多有相似問題的其他小區業主紛紛準備維權。而當地政府在看到此篇報道以後聯繫業主代表,希望可以了解情況。然而,當業主聘請的代理律師前往住建局、國土局溝通,並且表示希望可以調閱檔案的時候,兩個部門開始互相推諉,最終律師無功而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