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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網友的經歷,以第一人稱分享:
我媽在我10 歲那年和我爸離婚了,他們兩個一直都是吵架,當初是因為我爸救了我姥爺,我姥爺才不顧我媽反對讓她以身相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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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這人沒多大出息,開個計程車,掙不了什麼大錢,但他沒什麼不良嗜好,連煙都不抽,也不喝酒,甚至在家還燒飯洗碗拖地,什麼事都做,我外公特別喜歡他,覺得這人老實靠譜,但是我媽死活看不上她。
早些年間,我媽的爺爺還是地主,家裡條件不錯,加上我外公只有兩個女兒,我媽算是同齡人里讀書多的。
我一直覺得我媽是個自私冷血的人,那麼多年我爸都沒捂熱她,離婚時她不顧我在後面追,頭也不回的去了大城市,後來她再婚,嫁了一個有點文化的人,又生了個兒子,我從來都沒去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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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在我15歲再婚的,繼母這人不好不壞,對我也過得去,她有個兒子比我小3歲,其實我覺得有個兒子壓力大,可這是我爸的事,我也不能說什麼。
繼母的前夫是出車車禍走的,據說賠了60萬,繼母來了後我爸好像輕鬆不少,也不用自己做家務,繼母還是挺賢惠的。
我覺得這一點兒來說,我爸這二婚挺值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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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繼母賢惠,我們之間夜隔著一點兒距離,不冷不熱的,大家進水不犯河水。
去年我奶奶家的老房子拆遷,賠了46多萬,我和老公結婚沒多久,正好想買房子錢不夠,沒想到的是繼母讓我拿30萬去買房,我當時很詫異,很多親兄弟還明算帳呢,我當時還有點兒感動。後來給我繼母買了一套收拾,從裡到外買了一身新衣服。
去年年底,我生孩子坐月子居然是繼母來照顧我,當時我婆婆說身體不舒服來不了,沒想到繼母自告奮勇的要來照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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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挺不好意思,但也只能如此了。
繼母來照顧我二十天,然後回家一趟,當時好像是因為繼母兒子訂婚,所以回去準備,想著她照顧我那麼久,我就拿了5000塊錢給她。
不久後我才知道當初之所以給我30萬,我爸把他住的那套房子加了繼母的名字。
我爸那套房子雖然是老小區,但是周圍有兩個學區,市價不低,我爸和我說是他主動加繼母名字的,說繼母來這些年,他都看在眼裡,不想讓她寒心。
想起那拆遷的30萬,才覺得我是個大傻瓜,不過事已至此,我還能說什麼,左右那房子都是我爸的,而且他們才是要一起過日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