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自由戀愛,他比我小1歲,談戀愛的時候感覺很成熟,很會關心人。但是結婚後發現性格很軟弱,尤其是過日子方面,一點主意都拿不出來,優點是很細心,很聽話。一開始我也接受不了了,總覺得賺錢養家主要靠男人,自己上個輕鬆的班,管好家裡就行了。後來就看開了:遇到不頂用的男人,自己就當男人吧。
結婚的時候,房子是雙方父母一起出的首付,那時候房價低,還起貸款來無壓力。前年剛把房貸還完,我又鼓起勇氣首付了二套房,這次選擇了一套位置好的學區房,價格稍高點,入手後正好我們城市房價大漲,感覺自己賺了大便宜。
結婚12年,大寶10歲,小寶2歲,我開著一家孕嬰店,雇著4個店員,從懷孕到生產的需求可以一站式滿足,這幾年對孩子的重視,使大家消費觀念有改變,我也因此小賺了一筆。我老公工作穩定,賺得少但是工作時間也很短,沒有加班,下了班就會做飯收拾家務帶孩子,偶爾來店裡幫忙,我上下班都是他接送。
我對目前的生活很滿足,除了最近婆婆三番兩次找我,原因很簡單:提出和公公住到我這邊,說她已經滿70歲,要開始養老了。提起這事我就一肚子火:婆婆從我結婚至今,一共見了我不到20次,包括兩個孩子出生,她都像是個來參觀的,怎麼這個節骨眼上要來我這邊養老了。
公婆是做小個體的,我結婚前就已經退休,家裡房子兩居室,我結婚第二年她要買大房子,說以後家裡人越來越多,房子太小不方便,讓我出10萬塊錢。我想著那房子確實舊了,置換一套環境好一些的給他們養老也是應該的。當時我正懷著大寶,拿著攢了兩年的全部積蓄,6萬塊錢,給婆婆送了過去。
婆婆說我是打發要飯的,說6萬塊錢放在房子裡就是杯水車薪。我老公耳根子軟,回來問我怎麼辦?我只好跟我娘家哥哥借了4萬,湊夠10萬給婆婆送過去。那時候我也有私心:老公就一個姐姐,我想著婆婆就算買了新房子,以後也是我們的,總不能給女兒吧?
現實卻狠狠給了我一耳光:婆婆把房子買在了姑姐的樓下,兩家成了上下鄰居,我家大寶出生的時候,婆婆說正要裝修,所以不照顧我坐月子,我哥擔心我忙不過來,把我媽送了過來。我老公當時委屈極了,去婆家大鬧一場,還把婆婆新房剛做好的櫥櫃砸了。
也是從那時候開始,婆婆跟我徹底不來往了,到處講是我媽挑唆我老公去她新房子鬧事,說她兒子是最善良的,都是被我這個壞女人教壞了。我媽憋著一口氣,我哥要去婆家鬧,還是我壓下他們的火氣:我嫁的是我老公這個人,只要他一直站在我身邊就好了,婆婆就算再好,還能陪我一輩子?
生二寶的時候,我老公又去請過我婆婆,但是婆婆正在姑姐家帶孩子,她小外孫女已經10歲了,根本不需要她照顧了。但她依然對孫子不聞不問,月子是請月嫂照顧的。我早就把婆婆當成了陌生人:給過她買房錢,也試過努力跟她好好相處,但是她自己不肯領情,以後就別怪我不認婆家人了。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早就看淡了這一切,我老公雖然軟弱一點,但至少不媽寶,對我言聽計從,所以婆婆提出讓我養老,我並沒有放在心上。沒想到十月一,他們居然直接帶著行李來到了我家。看得出我老公目瞪口呆,大概他沒想過自己親媽會有這樣的操作,我心裡有準備,知道婆婆肯定會給我來個出其不意。
我給公婆安排住下,然後跟他們商量:「既然打算讓我們養老,那就不適合留著姑姐樓下那套房子了,把那套買了,就近在我們附近買一套,住的近方便照顧。」婆婆堅持說:「以後我們老了,越來越離不開人照顧了,不能住在兩套房子裡,還是應該住在一起,我看你這裡就很寬敞,不用另買房子了。」
我笑著跟婆婆說:「為了方便孩子上學,我剛買了套學區房,兩室,那邊可住不開你,離這兒可遠著呢。你要是想讓我養老,就買了那套在我家新房附近買一套,反正和我住在一個屋檐下是不可能的。」婆婆眼看我變了臉色,不再跟我說,而是轉向我老公:「你說該怎麼辦?」
我老公低著頭:「我老婆說怎麼辦就怎麼辦。」氣的婆婆直跳腳,我跟看笑話似的,反問婆婆:「那套房子你是不是寫了姑姐的名字?」這一下問到了公婆的痛處,公公都變了臉色,大聲朝我喊:「你別惦記那套房子,反正這套房是我出的首付,我願意住就住。」
我早就聽說婆婆那套房子寫了姑姐的名字,姑姐的大兒子剛談了女朋友,姑姐到處說早就給兒子買了房子,然後讓我公婆住我這邊,說的很好聽:「先讓你外孫子娶上媳婦。」其實就是占了我公婆的房子,姑姐當時也出了10萬塊錢房款,這房子給誰我本沒有意見,但是把我當冤大頭這樣欺負,我也不是傻子。
我直接跟婆婆說:「你給姑姐買房帶孩子,養老就別找我了,婆婆啊,你把房子和時間給了誰,你就找誰養老去吧。」婆婆卻跟我耍起了橫:「這是兩碼事,最起碼這房子我出的首付,我養大了兒子,養兒防老,你們就應該管我,如果你們不管我,我就去告你。」
我會怕她:「這房子你出了一半首付,我爸媽還出了一半呢,這麼說我還得接我爸媽過來住啊,你養大了兒子沒錯,你也養大了女兒啊,我們是不是應該和姑姐商量一下養老平分的事?你買的房子給姑姐娶兒媳婦,我家大寶還沒有房子娶媳婦呢,要不你再想辦法買一套?」
我第二天就收拾東西搬出了那套房子,住進了早就裝修好的新房子,然後聯繫物業斷水斷電,婆婆願意住就住去吧,我就不信她能堅持住。我媽罵我過得過分,說這樣就一點孝道都不講了。我只有一個原則:你對我好,我加倍奉還,你想算計我,我也要算計到你跪地求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