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未婚小伙娶二婚媳婦,彩禮一分不給,小伙要求媳婦房產上加自己名
和前夫離婚的時候雖然很痛苦,可是還是得到一筆不小的賠償。前夫家是做生意的,公婆對我很滿意,可是前夫對我感情不深,他出國女友回來後他倆死灰復燃,結果把我給撂下了。前夫死活要離婚,沒辦法只好同意了。離婚時前夫送了一套房子,一輛車子和五十萬的存款。
離婚的時候我才29歲,沒有孩子的牽絆,又成了孤單的那一個了。我還年輕,還需要再次找到新的青春和愛情,煥發生命的光彩。我母親和朋友給我張羅著相親,他們比我熱心,我知道他們都是關心我。
可是年齡大我的,帶著孩子的我又不想要,我不想一進去就當後媽。我依舊還希冀著愛情,希望能遇到生命中那個他。
那段時間是陰暗的,離婚後心情並不是很美好,我過的很頹廢。
志祥在這個時候出現了,他像一縷陽光照進了我的心田,給了我溫暖。我像一個掙扎在生命最後一刻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樣,在他身上找到了我想要的安全感。
志祥未婚,比我大一歲,顏值也高,看了是讓人很心動的那種大男孩。他一直強調不介意我離過婚,我自慚形穢,覺得配不上他。可能是第一次婚姻讓我變得很不自信,骨子裡非常的卑微。這個時候有人肯要我,我定非常感激涕零。
他給我的感覺很不一樣,和前夫比起來,溫柔體貼,很細心,讓我感動到哭。我們在一起半年後志祥說想和我結婚,讓我驚喜萬分。其實有個人能關心我呵護我,已經是萬分的感恩了,何況他說和我結婚讓我更加的吃驚,覺得是意外的福分,我從來不奢求過。
我們I見了他的父母,聽說我離過婚,志祥的母親當場就不高興了。我看出她的嫌棄,後來見面的時候我極力去討好他的母親,給她買了很多珍貴禮物,慢慢他的母親看在兒子的面子上接受了我。
談及婚姻,志祥的母親提到說婚禮就不辦了,彩禮也沒有。說自己兒子娶了二婚的女人,嫌丟人,他們讓我們直接領證就好了,或許我們自己喜歡去旅遊都行。想起第一段豪華的婚姻,我說不在乎這些表面的。
未來的公婆說他們沒錢給我們買房,我說我有房,讓志祥直接搬過去就行了,可是接下來未來公婆和志祥提出個要求,說能否在我的婚房上加上他的名字,大概意思是娶我是能在他們親戚面前長臉。
我問志祥真的是這樣的意思麼,你和我結婚如果是真情實意何必在乎這個名字是否要加呢?其實我是想和你過一輩子。
志祥說,雖然你不在乎房子加不加名字,可是我在乎啊。我都不介意你是二手的,難道 你嫁給我未婚的小伙子你不能拿出點誠意來麼?
我明白了,無論我多委屈自己,都無法求全別人的心愿,他想要的不僅僅是這麼點。我以為的幸福其實在他眼中是交易,他用計較在和我生活,這樣的幸福能維持多久?突然我清醒了,如果只是卑微的換來的幸福,讓自己過得如此不舒服,這個婚姻還有何意義。
我和志祥提出了分手,分手的那一刻我輕鬆了很多,我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文中圖片來自網絡,和本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