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小的時候,媽媽就嫁給了我的後爸。後爸不太喜歡我,他說我拖累了他和媽媽。和後爸結婚不久,媽媽就懷孕了,媽媽開始對我漠不關心,我也開始遠離媽媽和那個家。
六年級的時候,我給媽媽留了一張紙條就離開了家。媽媽發瘋似的找到了我後,抱著我哭著說:「媽媽以後一定不會忽略你的存在,媽媽會好好愛你的。」從此,媽媽對我的態度發生了好轉。但是我的後爸卻對我很差勁兒,畢竟我不是他的親生女兒,我也可以理解。
媽媽生下弟弟後,後爸讓我做家務,說是不能讓我白吃飯白花他的錢。一次,我的身體特別不舒服,後爸堅持讓我做家務,我只好去做,只是做了一會兒我就暈倒了。
媽媽趕緊把我送到醫院,然後和後爸大吵一架。後爸只是普通單位的員工,掙得錢並不能同時支付得起我和弟弟的費用。後爸打算讓我輟學打工,而在媽媽的勸說下,我讀完了高中。
高中畢業後,我外出打工,努力工作掙錢。在工作中,我認識了我的老公,我們結婚後的生活並不是很容易,因為婚前的婚房花費了老公的全部存款。
我們結婚了六年後就離婚了,因為這六年間我照顧出了車禍的媽媽,老公覺得我為了媽媽不顧家庭和孩子,老公和我離婚了。
後來,弟弟要結婚了,媽媽把所有財產給了弟弟,一分錢都沒有給我。我很寒心,我照顧了媽媽六年,甚至老公都拋棄了我。後來後爸找到了我給了我二十萬,說是媽媽不知道這筆錢,他讓我找個好人家嫁了。後爸還說以後會把我當做親女兒一樣對待,他說這麼多年他對不起我,希望這些錢可以幫到我。我很感動。
後來我又結婚了,我過得很幸福,前段時間,我聽弟弟說後爸病了,我想拿二十萬去給後爸,可是老公阻止了我。老公覺得我不是後爸的親生女兒,沒有贍養他的義務。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做了,一邊是老公,一邊是後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