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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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有旦夕禍福,這話一點不假。小梅兩年前結的婚,結婚當天,坐在婚車上的小梅竟然遭遇了車禍,被送進醫院後,命雖然保住了,但卻失去了一雙美腿,後半生只能在輪椅上度過了。
小梅住了好長時間院,等出院時,她丈夫沒有把她接到他們的新房,而是直接送回了娘家。沒有隔幾天,便正是提出離婚。要命的是他們舉行婚禮時,根本就沒領結婚證,他們最多只能算分手,不能算離婚,所以她丈夫過來看了幾次,給了兩千塊錢後,便再也不登門了。
小梅是被母親捧在手心裡驕縱著長大的,母親也不放心她回到男方家,更何況人家已經提出來分手了,所以小梅還住在家裡,婚禮等於取消了,婚事也泡了湯。
02
本來是花季女子,遭遇車禍癱瘓、又遭遇丈夫變心被送回娘家,這雙層打擊讓小梅崩潰了,整日哭泣,淚水多得無法形容。小梅母親每天都要幫她擦身子,做她喜歡吃的飯菜,還得不停勸說寬慰,很快身體就吃不消了。
這時,小梅母親想到了一個辦法,想讓兒媳婦劉藝辭職和自己一起照顧小梅,畢竟劉藝年輕,比自己體力好,再說,她還有個私心,現在就讓劉藝開始照顧,日後自己一旦有個病痛時,劉藝在心裡和行為上,對照顧小梅也接受並習以為常了,自己死那天也能閉上眼睛。
她先和兒子合計,說我就生了你們兄妹兩人,如今妹妹癱瘓了,就讓劉藝辭職照顧吧,畢竟她比我年輕,體力好,況且劉藝只比小梅大兩歲,同齡人好溝通,對小梅恢復身體有力。劉藝丈夫為了妹妹,竟然同意了。
03
劉藝聽丈夫和婆婆讓自己辭職照顧小姑子,嚇了一跳。好幾秒才緩過神兒,確定他們說的是真話後,劉藝當場回絕:我還年輕,我要打拚事業,不能為任何人辭職!況且,我辭職了,家裡的收入就會減少,日久天長壓力會增大,那樣生活更艱難。況且,以後還得生孩子,壓力會更大。
婆婆說,她開資了,她兒子的工資加上她的退休金,夠一家人生活費。但劉藝還是拒絕了。她認為,婆婆照顧不動,可以雇個終點阿姨幫忙,但自己辭職可不行,那樣等於自毀前程。
見劉藝這樣不通情理,婆婆和丈夫都很憤怒,他們對劉藝說:只有極度自私的人,才會心裡才只有自己,不替家裡其他人考慮。
04
劉藝丈夫認為,劉藝這樣做,就是為難他,就是沒把小梅當妹妹,沒拿自己當丈夫。如果劉藝堅決不肯離婚,那就離婚。劉藝看著丈夫和婆婆回答:離婚可以,辭職沒門兒!
為了這件事兒,一家人吵了好多天,最後劉藝乾脆搬出去住,不再回來了。劉藝丈夫也憤怒了,起訴離婚,他以為這樣會嚇住劉藝。沒想到,劉藝痛痛快快就簽了字,同意離婚。
領完離婚證後,劉藝丈夫還以為劉藝會熬不住,會主動上門認錯。但時間過去一年多,他沒等到劉藝上門認錯,同意辭職回家照顧一輩子他的癱瘓妹妹,他等到的是劉藝結婚的消息。這下他徹底傻眼了,但也晚了,一切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