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現在已經登記了,只差舉辦婚禮了,當初之所以這麼早就登記了,其實我和父母是有我們的打算,之前就商量著買房子了,可是婆婆家說只能寫老公一個人的名字,所以我就提出要先登記,這樣買房子時不就順理成章的把我的名字加進去了嗎?
可是我們登記以後,婆婆又說了,買的房子要寫她和公公的名字,還是不同意加我的名字,聽了以後我就徹底的生氣了。我哭著跟母親哭訴,本來是想讓母親替我做主的,因為我母親可不是一個省油的燈。可是聽我說完,母親直接就說了:「 沒關係,不寫咱名字,咱也結婚。」
我徹底的懵了,我以為母親會比我還激動,後來母親說:「 既然她不同意房子寫咱名字,那自然彩禮少不了,等他們家把彩禮拿來,這些錢都自己存起來,況且既然房子沒寫你名字,那麼一切費用都不用咱們拿。如果你們能不離婚,這房子早晚也是你的,如果離婚了,咱呢不怕,回來媽照樣養起你。」
聽著親媽的話,頓時覺得特別的欣慰,真的到什麼時候都得有親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