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是工作時候認識的,她是一個很勤奮的女孩子,或許是跟她的出生有關吧,但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歡的是她這個人。
當初我追求她的時候,她就說她家是農村的,家境不好,底下還有一個在讀大學的弟弟,都是她給的學費,生活費。除此之外,她每個月也都要給父母寄點生活費。那時候的我並沒有被嚇跑,反而覺得她太不容易,很是心疼她。
她被我打動了,我們就這麼在一起了。至今,我們在一起已經四年了,我跟她求婚,而她也點頭答應了。前段時間,我跟她回去見見她爸媽,順便提親。
她爸媽看見我還是很高興的,兩個老人在廚房忙活了好半天,做了一桌好吃的。我是已經很餓了,但是在她父母面前,還是細嚼慢咽了。
不一會,她媽媽跟我說:「小峰啊,我聽阿妹說,你家裡條件挺好的啊,讓她嫁到你們家去,我也是放心了。不過啊,你也知道,她呢,是我們家的長女,我們一家可都要靠她的呢。他弟弟呢,也才剛畢業,不出兩年可就要結婚了的呀,所以呢,我就想跟你商量,能不能多給十萬彩禮啊,我們給兒子結婚用。」
聽到她媽媽這麼說,我就很不高興了,我就說:「阿姨啊,這弟弟也不能一輩子靠姐姐吧,他現在工作了,可要負擔起你們家這個擔子來呀。」可是沒想到女友竟然也幫著她媽說話了。
她說:「我不能丟下我家裡人不管,要是你出不起這十萬的話,那我們就別結婚了。」我跟女友解釋說:「你已經對這個家仁至義盡了,你現在給弟弟娶了媳婦,難不成以後還幫著他養家?生在這個家,他就該承擔著這些,再說了,我也是心疼她。」
可是女友並不理解我,覺得我就是捨不得多給十萬塊錢的禮金。我一下也來氣了,拍了一下桌子,就走人了。
我覺得女友就是被家裡壓榨慣了,我幫著她,她竟然不感激我,還幫著她家裡人說話,這會,我覺得我的這個婚是結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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