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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就像現在大多數夫妻一樣,結婚多年後發現生活所迫,兩口子不得不分居兩地,因為我們住的地方房價我們是真的追趕不上,只能先租房子,兩個人掙錢給自己買房子,結婚七年了,孩子也上幼兒園了,剛開始丈夫要出遠門工作,我和孩子都不贊成畢竟要分居,我擔心感情淡化,可是為了生活不得這樣。
我和丈夫都是靠自己,沒想過拿著父母的錢買房或者說幹什麼,最主要的是我婆家也沒有錢給我做什麼,我娘家就更不用說了,都是普通人家,所以靠自己最實際不過了,丈夫出遠門後,我每天上班就沒有時間接送孩子,我就把婆婆請來幫我的忙,畢竟我在家裡的工作這些年了,從當初的一兩千塊,到現在的一萬左右。
在於我來說肯定是足夠的,但是離買房子還遠遠不夠,丈夫的工資比我高但是要離開家,為了讓婆婆照顧好孩子,我剛開始都給婆婆三千元當作家裡的生活費,有時候我自己休息其實婆婆根本用不了那麼多,我想著她就我小姑子和丈夫兩個孩子,多的就給她花就是了,只要她自己開心就行。
可我完全沒有想的事情就是,剛開始的時候每次給婆婆錢的時候,她總是說的太多了,花不了這麼多,我說你花不完的就自己拿著存起來,你幫我照顧孩子辛苦了,可是到了第三個月,婆婆不管買菜還是什麼的都是青菜,完全看不到一點葷菜,我就對婆婆說這樣子不行吧!孩子正在長身體的時候,婆婆就說明天買。
到了第二天也沒看見婆婆買,有次我下班早回到家裡,買了一些雞肉回來打算給孩子做頓好吃的,當我進家門的時候,沒發現婆婆在家,我以為婆婆去接孩子了,就沒在意,當我下樓倒垃圾的時候,我就無意聽見婆婆在打電話的聲音,說錢已經給你轉過去了,不夠的話在說,畢竟我現在吃你嫂子家的,不需要花什麼錢。
聽到婆婆說這樣的話,我知道是給小姑子打電話,我結婚這些年,婆婆都很寵溺小姑子,在我接婆婆來照顧孩子的前一段時間,小姑子剛好出去工作了,不然婆婆也不願意來幫我照顧孩子,她可是最疼小姑子的,才不願意小姑子這樣一個人生活,當看見我下樓後,婆婆就支支吾吾的了。
這個時候我也不知道說什麼,到了家裡婆婆就主動跟我說,小姑子這個不出去沒事情做,說要跟著朋友出去玩沒錢了,這不我想著我現在沒什麼花錢的地方,我就把錢給她了,聽了婆婆這麼說我並不是埋怨她,我就告訴婆婆,小姑子都二十好幾的的人了,也該成熟了,你幫助一時就一時,總不能幫助一世吧!
聽了我的話,我防止婆婆在心軟,我決定以後多餘的一分錢都不給婆婆,就只給她買菜和孩子花的錢,其他的東西我儘量滿足婆婆,衣服吃的不缺就行了,她要是需要錢我再拿給她,省的她在這樣做,這樣做的我應該不會遭到婆婆的反對吧!
結語:遇見這樣的事情,這件事情你應該和丈夫商量一下,或者說好好跟婆婆商量一下,不要說一分錢不給,畢竟是你婆婆,她就算再不濟,也幫你照顧孩子,也許你覺得是應該的,所以你錢還是需要給,但是道理你要和婆婆講清楚,不能再這樣嬌慣小姑子就是了,告訴她這樣是害小姑子的重要性,這樣事情就好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