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是村裡人拉線介紹的,我們都是農村人,只是處了兩個月,就在雙方父母的催婚下結婚了。
我看上他是因為他憨厚老實,我們結婚沒有多久,我就給他生了個大胖兒子,只是孩子出生以後,家裡的經濟壓力開始變大。所以孩子一個月以後,我跟前夫就出來打工了。
在外打工很辛苦,不僅累,還要看別人的臉色過日子,在我喘不過氣來的時候,廠里來了一個三十多歲的主管,他很關照我,之後的日子,再沒有人欺負我了。
我經受不住他的誘惑,半推半就依了他,開始了地下戀情。只是你永遠別想紙包得住火,前夫在不久後就知道了這事,玩嗎最後還是離婚了,離婚後,我積蓄跟著那個男人。
我不知道那個男人欺騙了我,他是有老婆的。一直到某天,我被了瘋狂的女人逮住打了一頓,還把我的衣服給剖了,我覺得特別羞恥,想回家,可是我已經沒有家了,我的家是被我毀掉的。
之後的日子,我一直是一個人,在外面奮鬥那麼多年,我也有了一些積蓄,想兒子的時候我就寄錢給他,希望他穿得好一些,不要因為媽媽被別人嘲笑。
可是最近我檢查出腫瘤,還好是良性的,家鄉有優惠,所以我就回了縣裡做手術。醒來的時候,我看到了前夫帶著孩子站在床頭看我,兒子沒有叫人,前夫塞給我一個紅包就走了。
紅包里,有一張銀行卡和紙條,他說:要好好的,我一直告訴孩子,你只是出去打工了,想回來就回來看他吧,卡里有三萬塊,你知道密碼的。
我知道,我知道的,密碼肯定是我的生日,是當年我們一起辦的卡。
我一把拉過被子,在被子下痛哭,我愧對孩子和他,我想再看看孩子,看他慢慢的長大,此生就無憾。他還會原諒我,讓我回去家裡生活嗎?
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