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軍,今年30歲。是家裡邊的老大,弟弟還在上學,所以現在家裡一部分重任落在了我的肩膀上,所以我很努力的工作。
我努力的學習為了以後出人頭地,可是我發現不管我再怎麼努力也只是一般人,我放棄了研究生學位,直接出去打工,去了一個大公司我才發現,是金子總會發光。因為我在那有突出的表現,所以我被得到了重用,我意識到了自己存在的意義。
於是我努力工作,沒想到我的特質居然吸引了公司的女孩子,她對我特別有好感,她跟我表白,後來我們兩個就在一起了。她也不嫌棄我是農村的,我真的特別高興。後來帶她回家見了父母,父母也特別的滿意。我們很快就訂了婚期,籌辦婚事。
結婚當天特別的熱鬧,同事親朋好友都來送祝福。我和老婆特別高興,我也覺得自己終於婚姻事業雙豐收了。新婚夜本來要與老婆親熱,可是我卻發現她的肚子上居然有傷疤,我覺得老婆做過剖腹產,懷疑她生過孩子我特別生氣,覺得被騙了。
於是我大晚上怒趕她離開,聽著外邊的風聲我一晚上都沒睡好。第二天醒來我打開門,徹底蒙了。老婆居然在門口坐了一晚上,而且我發現她渾身發抖,我趕緊送去了醫院。醫生說老婆的傷口時間不短了,應該是小時候受的傷,但是不能著涼,一著涼就舊病復發。她的父母來了還給我一巴掌,說那傷疤是她小時候淘氣不小心碰到的,當時縫了好多針。
我突然覺得自己好不是東西,不分青紅皂白就冤枉老婆。如果愛一個人就應該學會包容與理解,我真的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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