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公園裡向女友求歡遭拒將她送上了黃泉路……

作者:CUP       2019-03-24 08:30:47


案發時,他22歲,她只有19歲。

他和她都來自內地,獨自在深圳打工,在本市同一家醫院上班,一個是保安,一個是監控室的職員。因為工作原因,他經常要帶患者去監控室查看監控錄像,因此與她相識並熟悉。

年少慕艾,他喜歡她,想和她談戀愛,但又沒到表白的那一步。

而她涉世未深,懵懵懂懂,不識人心險惡。她知道他曾經有過女朋友後有些介懷,但又沒有拒絕他,兩人加了微信,平時經常聊一些生活瑣事和情感經歷。女孩的虛榮心使得她希望被他追著、捧著,被他呵護。

那天並沒有什麼特殊,他在醫院門診大廳遇到她,她對他說想喝八寶粥。他當時在上班,就沒作理會。下班的時候,她又發微信給他,說想喝八寶粥,他說去買。她又說不用了,要他送她回宿舍。途中,她發現自己沒帶宿舍的鑰匙,就改成讓他陪她去醫院附近的某公園爬山減肥。

時值冬天,剛入夜的公園,遊人不多。他們一路爬到了山頂,在山頂的石凳上稍作休息,各自使用手機聊微信。休息了五分鐘左右,兩人開始下山。在半山腰的位置,他試著去牽她的手,被她拒絕。他改為摟著她的腰坐在石凳上,然後試圖親她的臉,被她馬上推開。這時候,她提出要看他的手機,要看他的前女友的照片。他把手機給她,她看了他前女友的照片,就問他前女友長得比她好看,他們為什麼要分手,他沉默不語。後來兩個人沒有再說話,她把手機還給他。兩人對視了一會兒,他又開始摟抱她。

在他看來,時代不同了,年輕的男男女女談談戀愛,喝喝小酒,摸摸小手,摟摟抱抱也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他們認識已經兩個多月了,她約他逛公園爬山,也許是某種暗示,也許意味著趁此機會他們的關係可以再進一步。而且此時的公園,夜色漸深,燈光迷濛,最適合談情說愛干點啥。

當眼角的餘光瞟到石凳後面就是一片小樹林時,血氣方剛的他,起了歪心思。換句話說,就是男人下半身的衝動,戰勝了上半身的理智。考慮到公園的路上可能有人經過,怕被人發現,也擔心她會害羞。

他把她一把抱進石凳後面的小樹林,強吻、解扣子,欲行不軌之事。而她一直掙扎,一直反抗,一邊搖頭,一邊尖叫。但女孩力弱,終究敵不過壯年男子的蠻力。他把她放倒在地上的時候,她對他說了一句要命的話「如果你再這樣我就回去告訴你們隊長,讓你以後在這裡待不下去……」

他一時不知所措,腦子裡剎那一片空白,只有一個念頭不停在翻滾著,不能讓她回去,她回去告狀他就完了。他情不自禁地將雙手卡上了她的脖子,她不停地搖頭掙扎,又不停地擺手示意他停止。當他鬆開雙手時,她又拚命尖叫。他害怕她招來旁人,就又使勁掐她的脖子,持續了大約七八秒鐘後,她的身體還有一些反應,喉嚨也發出沙啞的哼哼聲。他又取下自己的腰帶,套上了她的脖子,然後雙手將腰帶交叉,繼續勒她的脖子。勒了幾秒鐘,他感覺用不上力氣,又取下她腳下運動鞋的鞋帶,把她的身體吊在了旁邊的小樹上。

這個時候,他後悔了。她只不過是一個打工者,和他一樣不容易。萬一她死了,他會去坐牢,還是把她救活要緊。於是他用打火機把鞋帶燒斷,把她放到地上,趕緊做了兩組心肺復甦,又做了人工呼吸,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和110報警電話。

但一切都太晚了,他的施救徒勞無功。而120的趕到,也沒能從死神手裡帶回她。19歲的她,年輕、美好、珍貴的花季生命已經消逝。

案發後,他被警察抓捕歸案,並被深檢君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審理後,他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他和她,都是20歲左右的年紀,正值大好的青春年華,卻因他一時的衝動,一個失去自由,一個喪失生命。於他,不該求歡不成卻害人性命。於她,如學會更好的保護自己,本可避免置自己於險境。

這又是一個令人心痛的悲劇,年輕的衝動和莽撞,犯下了彌天大錯,示人警醒,引人深思。年少慕艾,本是人之常情。但正確對待情感,珍重生命,敬畏法律,才是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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