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已經結婚三年了,但是我們結婚的時候兩家都沒有房子,我們就在外面租房住,後來我家的老房子拆遷,媽媽把一部分拆遷款給我,再加上我和老公辛辛苦苦賺的工資,我們終於買了一套房子。公公去世的早,老公是婆婆一手拉扯大的,我們買了房子之後,婆婆就搬過來和我們一起住了。
上個月的時候,爸爸打電話來說媽媽病了,讓我把她接到城裡看看病。想來媽媽把我養大,我也沒有好好的照顧她,心裡免不了有些愧疚,於是我連夜趕回家,把媽媽接到了家裡。我們的新房子不算很大,但媽媽的房間還是有的,老公見到我把媽媽接來之後,愣了一下,也沒有說什麼。我知道我和老公的工資不是很高,還要還貸款,家裡再多一個人吃飯確實有壓力,但這畢竟是我的媽媽,我能養活得起。
為了給媽媽治病,我開始在每天下班後去做兼職,這樣回家的時間就越來越少,雖說見不著媽媽,但我相信老公和婆婆一定會好好照顧媽媽的。我做兼職的錢加上爸爸在鄉下賺的錢,足可以讓媽媽過得好一點。
那天下班的時候,我給媽媽和婆婆一人買了一件衣服,都是名牌,平時捨不得穿的那種,但一想到媽媽和婆婆穿上衣服開心的笑容,我還是咬了咬牙買了兩件。回到家我把衣服給了兩位老人,她們非常開心,在她們知道價格之後,瞬間變了臉色,嫌衣服太貴太心疼了。在我百般安慰之後,她們才接過了衣服。
過了幾天,媽媽的病好的差不多了,便和我商量要回家,我想多留她住幾天,誰知她當場拒絕了,我問她為什麼,她支支吾吾的說不出話,只是推說想爸爸了。我讓她把新衣服穿上,讓爸爸看看她有多漂亮,誰知媽媽不同意,她說新衣服舊衣服都是衣服,能穿就行了,沒有那麼多講究。
我感覺有些不對,就讓她把新衣服拿出來,媽媽告訴我說衣服丟了,我不相信,說如果她不告訴我我就把這件事告訴爸爸,媽媽才告訴我真相。
原來,是老公嫌媽媽病了,花了不少錢,就讓媽媽每天在家裡幹活,那件衣服也被他賣了,給他媽媽買東西了。媽媽怕影響我們夫妻感情,就沒有告訴我。
我非常生氣,等到老公回來,就把這件事一股腦和他攤牌了,誰知老公一點也沒有悔過之心,說這是他家,我媽要住就得這樣。我氣不打一出來說:「什麼叫你家,這房子我爸媽也出了不少錢,我媽過來住一陣子怎麼了?怎麼,你媽是媽,我媽就不是媽?我告訴你,這房子不是你一個人的,像你這種連我父母都不尊重的人,我們也不用過下去了。離婚吧,這房子我們家出了錢,也是我們的夫妻共同財產,我不會讓你一個人拿著的。」
當天我帶著媽媽連夜回了家。這個房子是我爸媽出了大部分錢,他憑什麼這麼做?既然如此,那就離婚吧,反正我爸媽借我們錢的憑證還在,離婚之後這個房子也不會歸他一個人所有。該我拿的,我一分都不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