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墨(題材來源讀者傾訴,),圖片來源網絡
我是八零後,35歲了,女兒七歲。我有個哥,他挺能幹,也相當顧家,他的心裡除了他們一家三口,再也裝不進任何東西,包括母親。這樣的男人絕對算得上好丈夫,好父親,但不是好兒子。
我父親去世早,母親把我們兄妹養大不容易,我們都結婚後,母親依然打工,在飯店後廚刷碗,收入如果用來開銷她自己的生活,完全沒有問題。但是,她和世上千千萬萬的母親一樣,對兒子的疼愛超過自己無數倍。每個月開資後,她一定把工資的一半給我哥。我哥也毫不猶豫地接過去,從來不臉紅,不拒絕。母親每個月生活費都不夠,就和我要。
我丈夫開了一家五金電料商店,生意興隆。結婚後我也一直在店裡幫忙,因為手頭有錢,每個月給母親幾百塊,我也沒有絲毫怨言,雖然母親的錢給了我哥,但我也沒有太在意,體諒她心疼兒子的心,做到了只求自己內心無愧,半點不計較母親的偏心。
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十年。十年後,每個月從我母親手裡接錢的我哥,生活非但沒有變好,反而越來越窮。也是,畢竟從結婚開始就有依靠,導致我嫂子沒上過班,收入不高的家庭,如果只靠一個人支撐,是很難過到豐衣足食的。
於是,我哥為了改變現狀,想開一個燒烤店。店面已經找好,大致本錢也算出來了:十萬塊錢!他自己分文沒有,我媽把我叫回去,和我商量說,讓我給我哥出十萬塊錢,說句讓人很多人都不相信的話,我媽竟然退路都替我哥想好了:如果賺錢了,我出的十萬本錢就還給我,如果沒賺錢,本錢就不還了,就當沒有這回事!為此她要求我悄悄借錢給我哥,不能讓我丈夫知道。
我媽這段話的意思就是,一旦燒烤店賠了,算我的,掙了,算我哥的,因為我哥條件不好,身為他妹妹,就該多替娘家考慮。我看著母親,看著這十年來,我全心全意盡孝的母親說:我哥開燒烤店的本錢,我不能出,因為我的每一分錢都是我和丈夫辛苦賺來的,我也有女兒要養,日後還要供她上大學,我哥的生活他自己負責,好歹都得他自己承受。
我媽當時就急眼了,罵我有幾個臭錢,自己哥都不認了,還罵我六親不認的人,有多少錢都得用來治病!我被我媽的這句話傷得淚流滿面。我哭著說:不管怎樣,你是我母親,你的生活費我每個月還會給幾百,但是我哥我不會管,永遠不會給他一分錢。
也因為我最後的一句話,我們母女反目了,我媽不再接受我給的生活費。我也不請求,一切順其自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