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過來,是愛你兒子這個人,圖他這個人對我的好,不是嫁過來替你們還債的,我並不欠你們一分一毫。
我和老公都是農村出身,但是一直在城市裡面打工,我們就是打工的時候認識的,戀愛2年回老家結婚。說實話,兩家雖然都是農村的,但是差距還是有的,他們家給我的感覺好像還處在原始農村一樣,路都沒有修,我們那裡也是農村,但是路修的很好,買東西也很方便。而且,老公還有一個弟弟,初中沒讀完就開始在家裡宅著了。
結婚的時候,婆婆說:我們這兒的規矩就是娶媳婦不給彩禮的。於是沒有彩禮,三金也沒有的,為啥?因為規矩就是不興彩禮,總之花錢的東西都是不興的,可以說這婚禮辦的是極其簡陋極其省的,但就算這麼省,婆婆還說他們為了結婚借了別人很多錢,有十幾萬之多,要我們還。我不理她,這婚禮我覺得5000都花不到,那十幾萬是從哪兒花的?
我和老公在外面打工一共攢了有15萬,我提出要買個房子買個便宜點的代步車,這事兒跟公婆商量了希望她多少出點兒錢,可是他們真是一毛不拔啊,不僅不提出錢的事兒,還一個勁兒的說:你弟還沒結婚呢,你們現在買什麼房子車子啊,現在房子那麼貴,還不如等以後攢錢了再買呢,聽媽的,別買了,等你弟結婚以後再買。
我婆婆這什麼意思?為什麼我們買個房子還要等小叔子結婚呢?如果你能幫就幫,幫不上我們自己想辦法,我們自己買個房子都做不主嗎?你是不是想等著小叔子結婚的時候用我們的12萬塊錢呢,這是我們兩個攢的錢,肯定要投資在自己身上的,憑什麼留著讓小叔子結婚證?你說他都快20了,不上學也不出去上班,天天在家裡宅著算什麼事兒?公婆也是,大兒子在外面多辛苦他們視而不見,只一個勁兒的抱怨自己沒錢,想著法兒讓我們把錢拿出來貼補他們,可是我們的錢憑啥貼補你們啊?
沒理婆婆,我和老公商量好在縣城裡買套房子,錢我媽資助了點兒,借了朋友點兒,然後付了首付買了房和車,可以說是一步到位。我們看房期間婆婆還是不斷打電話過來勸老公不要買房子,但是老公只聽我的不聽婆婆的,大概他也知道他媽媽挺不靠譜兒的吧。
現在我們生了孩子,有房有車,雖然是貸款,但是老公的工作越來越好,我們的生活也越來越好了,很幸福。現在房子價格漲了一倍不止,還好當時買房子了,不然我們存錢到現在肯定買不起房子的!
公婆看我們過得好了,想帶著小叔子過來住,我是不同意的,可是老公鬆口了,我該怎麼辦,怎麼能讓他們不要過來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