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圍繞著韓國流行樂壇的傳奇男團組合H.O.T的商標侵權案真的是傷透了歌迷們的心。誰都沒有想過通過《無限挑戰》舞台,時隔十七年之後重新站在大眾面前的這支男團組合,竟然會捲入到這樣得非議當中。但這也從一方面為更多法律意識薄弱的歌手敲響了警鐘。
繼首爾地方檢察院近日正式接受了來自前SM員工金某的訴訟請求之後,韓國主流媒體目前也非常關注這件事情今後的發展動向。畢竟H.O.T對於很多人來說,並非只是一個簡單的男團組合,更是記載的很多人美好的青春歲月和曾經的回憶。
而看到H.O.T商標侵權案正式立案之後,韓國著名導演沈炯來公開站出來譴責了金某的這種投機行為。他指出:「按道理來說,H.O.T這個商標權應該是屬於SM演藝公司的。因為當年他們是從SM正式出道的。而H.O.T商標權更應該是屬於這麼多年來一直支持他們的廣大歌迷才對!」
如果真的按照法律程序很難得到解決的話,沈炯來認為可以適當調整一下「H.O.T」的音符。比如:H.5.T,H.Oh.T等等。之所以能這麼理解歌迷們以及當事人的心情,是因為沈炯來的曾經也遭遇過和H.O.T一樣的事情。當年拍攝完電影之後,正要打算註冊電影名的事後,他發現竟然已經被別人偷偷註冊掉了。
而事後通過了解才直到,這人也是電影圈裡的知名人士。很明顯是聽到沈炯來會註冊相關的商標使用權的消息後,自己搶先一步進行了登記。並且事後和他索要一筆費用。他認為文化產業發展到現在這個以智慧財產權來衡量的年代後,我們作為歌手也好還是從業人員也好都應該更加注重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然只能被別人利用。
自己使用了大半輩子的的歌手名,竟然最後淪落到和毫無相關的第三人打官司的地步。一方面真的為H.O.T成員們的這種遭遇感到有點傷心,另一方面也為法律的不健全以及鑽空子的人感到氣憤!當年誰會想過一個小小的商標使用權會經過十七年的時間後能給H.O.T成員們帶來這麼大的麻煩呢?這麼看來,當年堅決要回「神話」商標權的Eric真的很偉大,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