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60歲的阿姨(肖女士),自稱五年前她和兒子大吵了一架,之後她就離開了家遠去外地打工上班。現在五年後,阿姨回到這個多年沒回的家,想著該享受兒女福要退休了,但是她回到家,她兒子卻把她趕出家門,對此她非常的難過。
阿姨說,自己的丈夫很早就患病去世了,留下了母親和兒子一起生活。我兒子一直都是很孝順聽話的,很懂事。但一切就在我兒子在五年前成家以後,所有都改變了。我們經常因為各種事情各種原因起衝突,所以我才決心去外地打工的。現在,這麼多年了,我要回我自己的家了,看看我的兒子,沒想到竟然把我趕出來,唉,我現在想請求你幫忙......
但是,阿姨兒子這邊和阿姨說的卻完全不一樣,兒子小陳看到她異常的生氣,直呼自己的媽媽在撒謊。他說:在五年前我和媽的關係很好的,相處很和睦,包括我的老婆對我媽也很好,我老婆很懂事的,我們三從來沒有吵過架!那我現在為什麼不想看到她,是因為在五年前,我媽和一位已經80歲的男人私奔!而這老人家他還是有家庭的人,我當時知道非常生氣,勸說我媽不要做第三者拆散別人的家,我媽見和我談不攏才離家出走的!事實就是這樣的!她都五年沒有回來了,她還記得有我這個兒子?我猜她現在想到要回來可能是那個老人家不要她了吧!」話到此,感受到小陳對他母親有太多的不滿了,作為一個兒子,肯定想自己的媽媽,媽媽回家了肯定很歡迎,然而,當阿姨剛進家門,她說要小陳給他贍養費用,還讓兒子和兒媳帶孩子離開這裡,把房子讓給她養老。這是一個母親的所作所為嗎?實在是太離譜了,讓人無法接受。
肖女士聽到兒子這樣說自己,她大發雷霆!承認五年前的確和一位男子有愛情關係,但是不是第三者,是彼此相愛,互相照顧!兒子憑什麼反對我,有什麼權利?現在也不說以前的事情了,我會自己的家裡面住有什麼問題?我養兒子養到那麼大,兒子長大有家庭有事業可以賺錢了,難道不應該給自己母親贍養費嗎?養這麼大要20萬多嗎?兒子小陳再次發怒,把她推到門外,表示不願意進行下一步溝通,覺得母親蠻不講理!母子兩人最後還是不歡而散,阿姨決定要起訴她的兒子要鬧上法院!
有網友表示:法律規定的最低限度的贍養費還是要給的嘛,鬧上法庭你不占理還得給錢,提前給了免得法庭上見面。也有網友這麼說:前面和後面說明這女的就是在騙人,而且這個兒子說的確實是實話。大家對此事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