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說的好,父母的心在兒女的身上,兒女的心卻在石頭的身上。我叫王芳,今年26歲了,我和老公是在工作中認識的,他比我大一歲,一起交往了半年左右,兩家人就商量著給我們舉行了婚禮。
結婚前,我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要在城裡買套房,我不想一直住在出租屋裡,而且我的父母不要彩禮錢,老公一家人也同意了我們的要求。結婚後,我沒有和公婆住一起,他們一直在鄉下住,其實,我內心是有些嫌棄他們。我懷孕了,婆婆要來照顧我。
我也拒絕了,婆婆做的飯不好吃,而且衛生還不好,於是,我請了個保姆,以各種理由拒絕了婆婆。我的做法雖然很過分,可我不想自己受委屈。前幾天,婆婆從鄉下捎來一隻烤鴨,拿來的時候,我一看裝烤鴨的袋子,我就不想要,看著真的很不衛生。
有些髒,我嫌棄就送給保姆了,可第二天,保姆卻悄悄辭職了。過了幾天,老公突然問我那隻鴨子呢,我說送給保姆了,老公說婆婆往裡面放了兩萬塊錢,她怕大嫂知道,所以偷偷放進去,想給我們貼補家用,我這才蒙了,怪不得保姆第二天就悄悄辭職了。我打電話問保姆。
保姆告訴我們,她打開鴨肚,看到那些錢,她把錢放在了我們的床頭櫃里,把鴨子放在了冰箱裡,她辭職的原因是因為她覺得我們太不尊重父母了,她作為一位母親,看到這些很心酸,很替我們難過,所以悄悄辭職了。
保姆說的這些話,讓我感觸很深,我才意識到,結婚這麼長時間以來,我做的有多不好,我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向公婆道歉了。父母對我們的愛都是無私的,那麼作為兒女,我們應該如何回報他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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