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沒想到,畢業一年,我倆就分了手。原因很簡單,女友帶我回她家見父母,她是家裡的獨生女,她的父母說我要想和她在一起,就必須在河南買房。
我的家庭條件一般,父母都是農民,老家在農村。父母供我上大學,已經花光了他們的全部積蓄。我自己呢,剛參加工作一年,勉強賺錢自給自足,都沒存到錢。別說買房,就連買車,我也拿不出錢來。就因為買不起房,我和女朋友無奈地分了手。
分手後,我自暴自棄了一段時間,很快就振作起來了。我發誓要儘快賺錢買套房,辭掉了之前月薪三千多的穩定工作,去做了銷售,只為證明給女友和她的父母看,她們當初瞧不起我有多錯誤。
經過三年的努力,我就做到了,湊齊了三十餘萬的首付款,在市中心買下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而這時,我的前女友早就和別人結婚了,她沒有嫁一個很有錢的人,反倒是找了一個窮小子做上門女婿。對此,我也不知道說什麼,只能說我們倆有緣無分吧。
得知前女友結婚後,沒多久,我也決定結婚了。我的妻子是同事介紹的,我們倆認識不過兩個月,就確定了關係,很快辦了婚禮。
妻子是本地人,她是家裡的老大,下面還有一個弟弟。我們都到了適婚年齡,被家裡催得緊,見過面覺得彼此還適合,也就不想再等了。唯一讓我不滿意的是妻子的母親,岳母有些見錢眼開,為了娶妻子,我可沒少花錢。老實說要是妻子和她媽是一個樣的人,我是絕對不會娶她的。
我家離岳母家不算遠,但我就是不喜歡去岳母那,雖然她老是喊我和妻子去吃飯。
這天是岳母的五十歲生日,我和妻子買了禮物過去吃飯。去之前,妻子讓我包個紅包送給岳母,我拿出一千塊給了她,讓她自己包。
也不知是妻子沒把紅包給岳母還是怎麼的,吃飯時,在飯桌上岳母竟一直找我要錢,當然,她可不是直說的,是拐著彎在說。
岳母不停給我夾菜,嘴裡也沒閒著,說她鄰居誰家的女婿過節孝敬了五千,鄰居還給她們說嫌少了。我假裝聽不懂,故意沒說話。可過了一會,岳母又提到小舅子今年二十四歲該結婚了,說想給他買套房,問我們有沒有好的樓盤可以推薦下。
我恰好有這方面的資源,就隨口說了幾個,哪知岳母聽完卻說手頭的錢不夠,問我能不能借個一二十萬給他們。她還說我會賺錢,這些錢應該也就是我一年的工資而已。
越聽越氣,我一年的工資難道不是辛苦錢,憑什麼要借給他們呢?說得好聽是借,誰知道還還不還。飯吃到一半,我扔筷子走人,說公司還有事要回去處理。有這樣的岳母,我真是不想去她家。你們給評下理,我這岳母是不是腦子不清白,惹人嫌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