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2018年6月22日下午,馬蓉上訴王寶強離婚糾紛、名譽權糾紛兩案分別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王寶強離婚案法院一審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係,並從利於子女健康成長角度出發,判決婚生子由王寶強撫養,婚生女由馬蓉撫養;馬蓉名譽權案法院認定王寶強不構成名譽侵權,一審判決駁回了馬蓉的訴訟請求。
2018年2月12日,馬蓉在微博公開表示不認同一審判決結果,並將提起上訴。
此後一段時間,馬蓉多次發布微博就離婚案有關的相關問題進行發聲。
這次終審判決的當天,王寶強、馬蓉均到場聽取判決。終審判決生效後,兩人在朝陽法院的離婚分割財產官司將開始啟動。
哪些財產需要分割
根據此前的新聞,王寶強要求分割的財產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國洛杉磯的一處房產,獨家公司股權、出資,一輛寶馬x5轎車、一輛賓利車,愛馬仕、LV、香奈兒、GUCCi、PRADA、迪奧、范思哲、芬迪、YIFFANY等品牌的珠寶、首飾、名表、包、服飾等,此外還有存款、股票、理財產品、保險、原創設計品牌等。
二審宣判之後,馬蓉自2016年王寶強發表申明以來,首次接受媒體採訪。她在採訪中表示,關於財產這一塊,轉移財產的不是自己,是王寶強,網上所謂的王寶強打官司的錢都是借的純屬煽動輿論的假新聞。王寶強在兩年來沒有給過孩子一分錢的撫養費,還想讓自己凈身出戶。
從判決結果看,馬蓉出軌是鐵一般的事實,至於這些財產如何分割估計還要有不少爭執。
離婚了保險如何分
那麼,問題來了,離婚後雙方的保險財產到底該如何分配呢?保險界經常有離婚了保險不分的語錄,這句話現在看來有點扯淡的意思,這是明顯的誤導客戶,那麼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用分割?什麼情況下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分割?
總體上,保險產品在離婚分割時,如果是婚內財產購買的產品,就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財產或者認定的個人財產購買的保險就屬於個人財產。另外,用夫妻共同財產為子女購買的,婚生子女作為受益人,保險一般不予分割,保險與孩子共同歸由一方。
案例一
婚後給丈夫買保險,離婚分一半?
李先生和太太張女士2009年結婚,生育一子後,張女士開始在家做全職太太。2011年,張女士為李先生購買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並指定兒子為受益人。2015年,李先生髮現太太有婚外情,並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張女士同意離婚,也同意兒子歸李先生撫養。但是在那份保險的分割上,雙方產生嚴重分歧。張女士認為保險費是婚後共同支付的,應當退保並分割,李先生則不同意。
結果:在法院調解下,李先生向張女士支付離婚時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半作為補償,張女士將該保單投保人變更為李先生,保單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