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琴是瀏河鄉大窪村的一個普通婦女,丈夫在十年前因為打群架鬧出了人命被判入獄10年,丈夫入獄後的十年,不到30歲的湘琴沒有選擇改嫁,而是獨自撫養她和丈夫的三個孩子,這十年里的艱辛,她從不在子女面前表露,一個人堅強的抗了下來,可是,丈夫刑滿釋放的這一年,三個孩子見了父親之後,卻再也不願跟著母親生活,還要父親跟母親離婚。
其實這件事情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更何況是日日生活在一起的三個孩子,湘琴是個不守婦道的女人!
自己丈夫入獄後,他就跟村裡的一個有婦之夫曖昧不清,為這事,那個男人的老婆還找到湘琴家來鬧過,說她不要臉,勾引男人。
三個孩子看到母親被羞辱就上前去否定,可是自始至終,湘琴都沒有否認的態度,讓三個孩子從心底里開始厭惡她了。
那次的「醜聞」之後,湘琴就出去打工了,但因為孩子比較小,家裡又沒有公公婆婆給帶,自從他丈夫入獄後,娘家人讓她改嫁她不改,自己的父母那裡也不怎麼問自己,她無奈只能把孩子走哪帶哪。
好在兩個女兒都已經上了小學,不需要操太多心,小兒子也到了上幼兒園的年紀。
湘琴在打工的工廠附近租了一間不到30平米的房子,一家四口吃喝拉撒都在那裡,一個月三千多塊的工資,去掉房租、水電、孩子學費生活費,根本無所剩。
所以,湘琴會在夜晚的時候出來擺攤給人貼手機膜賺點小錢,可就是這樣,還是出事了。
一次大女兒放學回來就聽到樓道門口的幾個婦女在議論著「那個幾零幾的女人下午又帶男人來了,你說她這樣年紀的多少錢一次啊......」
大女兒當天晚上質問她:你怎麼就那麼不要臉?你不嫌丟人我們還嫌丟人呢?還說等著爸爸,你就是這樣等的嗎?
不想等就不要等,何必這樣假惺惺?
湘琴被女兒數落的只是哭,卻還是一句話都不辯解。 丈夫出獄了,三個孩子迫不及待的告訴他們的父親,不要媽媽這樣的了,你不在的時候,她就對不起你。
丈夫聽了孩子們的告狀也怒不可遏的找上來妻子:老子還沒死呢,你就這麼著急的找野男人!是不是想我弄死你?
「你進去10年啊!我一個農村的婦女怎麼養大你的三個孩子?兒子生病差點沒命的時候你在哪?我一個女人怎麼辦?怎麼辦?你能給我十萬塊啊?啊?我是乾了不要臉的事了,我要是不等你,我要是不為了孩子,我用得著這麼作踐自己嗎?」
這一次湘琴再也沒有沉默不語,她知道自己不貞不潔,她也恨透了這樣的自己。
丈夫聽了湘琴的話,也只是靠在牆頭不住的扇自己耳光:我他媽的真不是個男人......不是男人......